关于白圩镇文岭村新庆庄文明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白圩镇文岭村新庆庄文明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报来的《关于白圩镇文岭村新庆庄文明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国务院关于出资体制变革的决议》(国发〔2004〕2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批阅项目具体目录的告诉》(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则,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意人民群众日渐增加的文明体育活动需求,加强完善乡村文体活动基础设备建造作业,赞同白圩镇文岭村新庆庄文明活动中心项目立项。

  四、拟建规划及首要建造内容建造:拟建1个规范篮球场及文明室,总用地面积2876.59平方米;其间篮球场长34米,宽21米,并建造灯火照明、看台、围网等配套设备;文明室二层,占地面积200平方米。

  七、请据此批复展开前期作业,在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处理固定资产出资项目节能检查手续,待项目前期作业完善后开工建造。

  (自治区展开变革委接纳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造廉政监督信访告发电线;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展开变革委纪检监察组接纳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造廉政监督信访告发电线。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展开变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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